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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女性冻卵,“保险”还是“风险”?

发布时间:2020-05-28 在线医生QQ:4006108855电话:010-66117776

  两会期间,“单身冻卵”问题成为热议焦点。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建言“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包括冻卵)”,全国人大代表孙伟提议“禁止单身女性冷冻卵子”,“冻卵”这一话题被再度引爆。到底单身女性冻卵该不该自由?

  针对“单身女性冻卵”问题,大家更多的是乐观支持,但对于可能衍生的各种社会问题,期待相关法律条文的进步与保障。

  家圆专家观点

  

  廖希博士

  业务院长/生殖中心总负责人/临床主任

  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协会成员

  准许单身冻卵是社会进步的需要。

  事实上,冻卵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分为医学因素和社会因素。医学因素的冻卵主要是因癌症等医疗问题可能使卵巢受损,以后可能不能再产生卵细胞。至于辅助生殖过程中因受精当天男方没有获精而冻存卵细胞,完全不在单身女性冻卵这个范畴。社会因素的冻卵一般出于两个考虑:一是现在不结婚、不生孩子,但希望将来有机会结婚并且生孩子;二是还没有结婚,但担心自己的生育能力,譬如上一代或者近亲中有卵巢早衰遗传倾向的。

  单身女性,无论出于上面哪种原因需要冻存卵细胞,都应该得到法律或法规的支持。而其实,即使医学原因的单身冻卵也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还是不行,很有意思的是这种原因的冻卵大家都默认了,而恰恰这种原因的冻卵伦理问题更堪忧:是否真正有利于后代呢?后代会易感癌症吗?抚养问题怎么办?社会原因的冻卵才是目前争议的焦点,既然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哪个女性要赶紧结婚、要赶紧生育,在医学技术可以做到保存个人生殖力的今天,就应该给选择生育留机会!作为医生,我希望女性拥有这份选择的权利。

  单身冻卵当然需要监管,监管肯定很复杂。但既然已经有人诉诸法律,说明需求很强烈,如果一味地禁止,结果肯定是催生地下非法产业,给管理增加更大难度。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准许单身冻卵是迟早的事,合法化势不可挡。

  

  徐小明博士

  胚胎实验室主任/高级胚胎学家

  中国康复医学会生殖健康专委会常委

  北京妇产学会京津冀胚胎学分会常委

  近年来,我国的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迅猛,在成功率上与美国、日本等国家并列第一梯队,卵子冷冻技术也已经相对成熟,但伦理与法规相对滞后。

  目前,国内政策规定不能对单身妇女进行卵子冷冻。我们提倡女性尽量在35岁之前完成生育,但由于各种因素造成越来越多的女性晚婚晚育,这样也失去了最佳的生育机会。如果法规上能容许这些女性在最佳的生育年龄将自己的卵子冷冻保存起来,也许会弥补她们无“后悔药”可吃的遗憾。

  一味的禁止冻卵是不可取的,可以像精子库那样进行严格的监管,每个省指定1~2家中心来实施,给真正有需要的人一条出路。

  我们呼吁相关部门适当放开冻卵限制,满足单身女性冻卵需求,尽可能的给这些女性一个“生育力保存”的机会。

  单身女性冻卵合法化,不仅为想推迟生育时间的职业女性提供了更多机会,也可以让女性自我掌控“选择生育的权力和自由”。但后续政策将如何调整,生育权将如何把控,法律将如何制定,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单身女性的合法生育权能够得到保障,我们乐观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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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希

    主任医师 博士

    毕业于中南大学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5年不孕不育症...[详情]

  • 朱亮

    副主任医师

    擅长辅助生殖技术(试管婴儿)、不孕不育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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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医师

    专业特长为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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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医师 教授

    1970年毕业于北京医学院,北大第一医院工作40多年。曾在美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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